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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及口岸清关和通关实务指南

2007年5月30日 expbook 没有评论

一、进口申请报 
  进口货物入关时货主必须亲自到海关履行货物申请报手续或委托代理人交换票据(海关管理局的进口许可证必须按时递交)办理,总的船货(包括茶叶和烟草)允许免费保存8天,超过8天应交纳滞期费,滞期费用自然增长。在3个月后无人认领的货物由海关公开拍卖。在免费保存的8天期间内,可以将货物存入国营或私营的尚未完税的仓库或者运入简易冷藏库,货物在这些仓库可以保存6个月。 

  二、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必须具备原始发票并得到埃及领事馆法律上的认可,若有信用证明则不需要法律上的认可。 
  2、估价单:进口商提交进口申请许可证(如果需要进口许可证)时,进口商需要呈进口商品的估价单,还要注明货物的生产国。 
  3、提货单:应写明发货人的姓名、收货人的姓名和地址、指定的卸货港口和商品说明书、货物的一览表,提货单的编码一定要全部登记。
  4、放射证书:许多农副产品的进口,在到达港口时都要接受不定期的检查,同时还需要该产品的说明书,说明书应证明该产品没有受到放射性污染。 

  三、进口管制 
  埃及对外经济贸易部有一份禁止进口的商品清单,只要不在此清单的商品都可以自由进口。清单中包括:纺织品、成衣和家禽。埃及对外经济贸易部还负责制定长期的外贸政策和准备每年的具体进口商品的计划。私营部门进口商品的外汇支付是通过商业银行的许可和进口商自己的外汇来源。另外,对非出售的货物样品或价值广告品,如目录、商品价目表和幻灯片可免税入关。 

  四、进口关税 
  埃及的基本进口商品的关税率5%-50%,但不包括奢侈商品的关税率。奢侈商品包括香烟、酒类和发动机超过1300CC的小汽车等的海关税率可高达150%。关税可用埃及镑支付。埃及采用从价税来征收进口关税。一般来说,若进口商品的发票价格与其固定售价相符合,发票价格作为征收其关税的基础,这个固定售价根据此类货物第一次进口的发票价而确定,如若发票价低于固定销售价,而海关价值就是固定销售价,这样进口商必须对发票外的差价补交关税。如果进口商品的发票金额小于商品的实际价值,对于陷瞒商品价值的余额征收商品发票金额的10%-100%的罚金。 

  五、进口包装 
  商品的包装必须经受得住粗暴的装卸,太阳的暴晒,高湿度包装箱应该是里、外都防水的包装箱,并用双铁皮捆住。要制的包装箱运输到埃及港口,必须进行事先处理,并在箱内有杀菌的产品,木制包装箱进行熏蒸和烟熏杀虫。若木制包装箱被发现木材害虫,埃及海关将予以扣留。 

  六、自由港和自由贸易区
  埃及已开放的自由港有:塞得港、亚历山大港、苏伊士港。埃及的这些自由港均设立了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了各种机构,如税收机构、投资机构、贸易机构、安全保险机构、服务机构等。塞得港设立的免税区中,商品可以自由出入,不必交纳手续费。埃及的自由贸易区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中央政府管理的自由贸易区,另一类是由当地政府控制的国营的自由贸易区。国家开放的自由贸易区有:苏伊士城(塔菲克港口区)、塞得港、埃及政府宣布整个塞得港城为自由贸易区、亚历山大(阿尔?阿迈苏尔区)、伊斯梅利亚城和靠近开罗的内赛尔城和正在建设中的迪来亚特自由港。在自由贸易区进行经营活动需要埃及政府批准和许可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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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口岸清关和通关实务指南

2007年5月30日 expbook 没有评论

一、报关规定
  1、报关单递交时间 法国海关不能预先进行。报关之日确定税率的规则是绝对的,但是海关总局局长有权根据贸易性质及其公司的业务特点, 批准予以提前报关。在进口环节已作简要申报的货物运抵海关后,应立即正式申报。逾期未报者, 货物应予以扣留, 4个月内仍未申报的, 将由海关公开拍卖。 
  2、报关地点 正式报关单应递交给有权办理此项业务的海关。 除下列情况外,业务海关原则可办理各种贸易、运输性质的进口货物。
  (1)绝对禁止进口的货物不准报关;
  (2)某些应受特别管理(如卫生管理或植物卫生管理)的货物只能向某些专门负责的海关进行正式申报。按保税制度办理海关手续的, 原则上必须在货物使用地最邻近的海关正式申报。 
  3、正式报关单应包括的内容 
  (1)、申报人姓名及地址(若系报代理人, 还应注明该笔结关手续在业务登记薄上的登记号码以便事后核查。
  (2)、运输方式。海运进口的应列明船名及船长姓名, 还应注明载货清单号码。 
  (3)、原产地及来源地内容万不可缺。证明原产地的文件应该是原产地证书。货物的来源地一般以运输单证为证明伪造原产地的行为法关按逃避海关监管理论处,构成刑事案件, 要处以罚款并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
  (4)、实际收货人的姓名职业及地址。遇有好几个收货人的情况,应一一注明每个收货。 这项内容在实际工作中对事后查找是必不可少的。 
  (5)、货包的件数、品质及编号。凡散装货物应注明货物名称及运输工具号码。这些内容是查验和清点货物所必需的。
  (6)、货物名称。货物名称的申服,应使用税则术语, 其中对于农产品还要报明其差价税方面的术语。
  (7)、货物的重量、长度、面积、体积或件数毛重应同时同数字或字线两种形式申报。
  (8)、货值,用数字及全称字母证明。货值应随附与正本具有同等效力的发票予以证明。
  (9)、与金融结算规定有关的内容。要求申报货值的各项成分及与银行地址有关的内容。
  (10)、统计内容。统计内容很多,但大部分也是结关所必需的内容,并且已号码化。从这些编号中, 我们可以看出省份原产地运输方式、工具和保税仓库等。 
  4、正式进口报关单应附下列单证 
  (1)发票对经由同一处海关进口的同一票货物, 可以交验一张总发票以取代各张单独的发票。总发票的份数应和报关单份数相等。每次申报时, 都应交验总发票以及与申报货物有关的单独发票
  (2)对外贸易管理规定的许可证或各处其他单证。 
  5、报关单的更正 依照法国《海关法》第100条1款的规定, 已经登记的报关单,原则上不准更改, 情况特殊者另当别论。 据此, 即使在报关单递交海关之日,申报人仍然可以更改报单中货物的重量、件数、度量或货值, 但货物名称、货包编号不准更改。 
  二、进口报关手续 
  1、进口货物的报关 货物应在运到后3天内海关报关, 逾期由海关接管移存其他仓库,再过2月即予没收。 未经海关结关的货物, 进口商得申报退运给托运人, 或复运出口均可免纳关税。货物如在存储期满未复运出口,应照纳关税及指税或将货物拍卖。根据法劝海半法条例, 已征的关税不能退还,误征的税捐,如由原纳税人提出申报并出示原纳税凭证,方能退还。 
  2、暂时进口货物的申报 法国不实行退税制对用于加工制造出口货的物品可以按暂准进口制度准许免税进入法国。通常进口商应缴纳一笔相当于关税的押金作为担保, 上述办法一般限期为6个月有但可延长至2年。暂时进口报关单必须由进口商来亲自填送。
  3、转运货物的报关 法国是陆运货物管理进口海关公约的签字国公约准许成批货物穿越成员国的国际边境,无须在边境地点将货物从陆运车辆或集装箱内卸下, 供海关检查。国际转运业务系由政府特许的企业,如铁路、内陆水运企业等承办。 在某种情况下, 当成批货完全由空运和铁路联运时由航公司承办。 
  4、关栈货物的报关 海关的关栈条例适用于未定或不明的货物。对存栈和退出关栈复出口的货物不征收关税,对于退出关栈进口销售的货物应按直接进口货物的同样手续交纳同样的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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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口岸清关和通关实务指南

2007年5月30日 expbook 没有评论

一、进出境手续 
  提交一份普通报告单。在某种情况下,海关也可允许先卸货后报关。 进口物品报关时可以分为国内消费、在保险仓库或海关仓库储存、过境、转运其他地方交货和再出口等不同情况。 进口物品可以在城市运输公司和运输报关代理人经营的海关仓库中临时存储。存储期间在海关监督下可以对物品进行分类、包装等加工。 再出口物品可以办理免关税手续,但是需要用现金、债券或海关认可的其它物资抵押,待物品再出口后再予以退还。如果集装箱内所装物品可以肯定属于再出口商品,海关也可以不要求抵押品。 
  当准备通过荷兰转运它国的物品到达卸货港后,这些物品无论是在卸货港还是在目的地,均应通过海关官员办理正式准入手续。荷兰对过境商品不征税,但要向过境商品的运输代理或船上负责人颁发过境签证,然后可以卸货并接受海关检查。如果能加盖印记还需加盖印记。 

  二、货物仓储 
  荷兰的港口区域有许多仓储和分销设施。 根据荷兰海关法的规定,存放在保税仓库的进口货物在进入销售环节以前可以免交关税、交易税或增值税等费用。在荷兰、仓储分海关仓库仓储和海关保税仓库仓储。 1.海关仓库 可分为短期仓储和长期仓储两种,短期仓储一般仅限几个月时间,此类仓储无需报关单,凭海关文件便可办理入库手续。长期仓储一般不超过5年,由仓库经营者递交一份申请表后即可办理入库。 2.保税仓库 由海关监管,用于存储未纳税的应税商品,商品入库后未经海关许可不得运出。保税仓库分为三种:⑴公共保税仓库,此类仓库由海关担保和监管,货物不受检查,可为任何人提供仓位,存货量不限。阿姆斯特丹、鹿特丹港区设有这类仓库。⑵私营保税仓库,此类仓库由海关监管,货物不受检查,但啤酒、烟草制品、含酒精饮料除外。仓储时间不限。⑶假设的保税仓库,仓库经营者自己管理,并承担付税担保,一般存储较易鉴别的货物,存储时间不超过5年。 

  三、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 托运人必须向受托人提供2份签字的商业发票。一般应有下列内容:运输日期及地点;商品产地;托运人及受托人名称及地址;运输方法;包装的编号、种类和唛头;集装箱种类;商品的数量、质量、等级、重量等详细描述;商定的价格;交货和支付条件;运输企业负责人签字等。 
  2.提货单 受托人必须以原始提单去领取货物,荷兰对各种提货单样式无特殊规定。一般应在上面注明货主名称、收货人的名称及地址、装运港和目的港、对所运货物的详细说明、运输费用清单、全套提单数、提单签发日期和承运人签名等。提单内容应当与商业发票和货物包装上显示的内容一致。如果是航空运输货物,那么航空运单可取代提货单。 
  3.原产地证明 荷兰一般不需要产地证明,但是进口商和信用证可能要求提供产地证明。如果需要产地证明的话,应由被认可的同会出具,通常需要增加一份副本以供存档。 4.商检证书 荷兰对诸如牛、马、猪、肉类、加工肉食、动物脂肪、骨粉、血粉、食用家禽等进口商会,要求有由原产地兽医出具的正式卫生或商检证书。 5.标准证书 荷兰规定下列货物进口时应提供标准证书,它们是手提灭火器、离心机、脱粒机、升降机、磨床、变压器,煤气设备、电度仪表、汽车、供水设备等。

  四、进口关税 
  荷兰关税主要采用从价关税,也就是根据进口商品的价格征收一定百分比的关税。商品价格以进口时的正常价格为准,即商品买卖价格加上运费、保险、佣金等费用后的价格。荷兰海关对某些特殊商品采用从量税方法征税,也就是依照进口商品的总重量、长度、容量、进口数目等征收不同的关税。荷兰海关还征收消费税,主要是客车、啤酒、酒精或含酒精饮料、葡萄酒、糖和糖制品、烟草制品、汽油、矿物油、成品油以及含有甲醇、丙醇的产品等。此外,进口商若违反荷兰海关法,将被处以罚款或监禁,对倾销性商品将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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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口岸清关和通关介绍

2007年5月30日 expbook 没有评论

一、关税制度和关税减免    

  1. 关税制度。   
  印度的关税主要根据价格计征,分为基本税、辅助税、附加税以及保护关税几大类。    
  基本税是根据货物价值或特定税率,由议会许可征收的关税。基本税税率一般为20%。   
  辅助税是根据年度预算(财政法)征收的关税。除有特殊税率的原油、乙炔、塑胶、氯化物之类商品外,一般实际采用的最大税率为从价税的45%。    
  附加税是对有出口津贴的进口货物征收的关税。它等于在印度生产或加工的类似商品的国内税,因此要参照国内消费税的税率。在货物价值加上基本税与辅助税之和的基础上征收附加税。   
  保护关税和对受补贴商品的附加税是为保护印度工业而征收的关税。    
  2. 关税减免。    
  印度关税中包含有适用于注册过的出口商使用的免税细则。根据细则规定,有6种许可证,每种许可证都有特殊条件和要求,因此不同的许可证不能混用。    
  第一种为预先许可证。注册过的出口商可以凭这种许可证进口免税原料、备件和消费品以满足产品生产和出口的需要。第二种是通用预先许可证。适用于有信用保证的、出口效益达到或超过了最低规定限度的出口制造商。第三种是中级预先许可证。这类许可证发放给已注册的出口制造商来进口制造中间产品所需的材料,也可供直接出口用,或发给有预先许可证被称作最终出口商的其他出口制造商用。第四种是特殊预先许可证。持此种许可证可以进口免税材料供印度特定机构或工程项目制造产品用。第五种是整批免税许可证。这类许可证发给国营贸易公司、矿产和金属贸易公司以及进出口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一些代理机构。第六种是结关预先许可证。它发放目的在于免费进口外方供给的商品,在印度加工后再进行转口贸易。    

  二、 进口管制    
  1. 进口许可证。    
  印度政府的进口政策保护5种基本进口产品:生产资料、原料、消费品、元件、工具和备件。任何物品进口都必须得到进出口主管部门批准,以获得进口许可证。进口许可证有以下几种:一般许可证,适用于一定类型的进口商,并与特殊商品有关;一般货币区许可证,除了被禁止进口的国家外,允许从所有国家进口;特殊许可证,允许从一个或一些特殊国家进口。进口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18个月,但资本货物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    
  2. 单证需求。    
  所有进口均需提交下列全套进口单证:进口许可证、海关申报单、入关单、商业发票、原产地证明书、装箱单和运货单。以上单证均需要一式3份。   
  3. 包装和标签。   
  印度的港口一般都位于热带地区,潮湿、酷热、暴露在阳光和雨中、虫蛀、菌蚀和污土都可能对货物造成损失。因此,装运的货物需用防水包装,并采用镀锌或马口铁装运箱,不使用防水油布之类包装物。标签应当用英文写,指明原产国的说明文字要与写在集装箱或标签上的其他英文字一样醒目。    

  三、港口仓储和自由贸易区   
  印度有10个大港口,分别是西海岸的孟买、坎德拉、莫尔穆冈、科钦、新门格洛尔和杜蒂戈林;东海岸的马德拉斯、加尔各答、巴拉迪布和维沙卡帕特南。上述港口和出口加工区都有仓储设施。货物入港并估税后,货主可申请在仓库储备货物。货物在给予标识后就可存放。存放货物时,货主必须提供一份付款保证书,以保证违约时偿付最高为税值两倍的罚款以及根据规定所应缴纳的各种税金、租金或者按照货物价值进行的收费。如果违犯了存库的规则或货物是非法存贮的,将被罚款或予以没收。    
  印度政府为鼓励出口采取了创办出口加工区的特殊措施。目前共有6个出口加工区:坎德拉自由贸易区(古吉拉特邦)、圣他克罗士电子产品出口加工区(孟买)、诺伊达出口加工区(新德里)、马德拉斯出口加工区、科钦出口加工区(喀拉拉邦)和维沙卡帕特南出口加工区(安得拉邦)。在这些加工区建立的企业,均可享受免税5年,以及自由进口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等多项政策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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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口岸清关和通关介绍

2007年5月30日 expbook 没有评论

 一、进口关税制度 
  新加坡是亚洲主要海运航线交点上的自由港,它实行开放的进口政策,大约95%的货物可以自由进入新加坡。对酒类、烟草(含卷烟)、糖制品和冰箱实行特别关税率政策。关税率一般较低,货物的从价税关税率为5%,只有汽车例外,其税率为45%。自1994年以来,新加坡采用了简化贸易分类法,用2600项品目来代替过去使用的 5700项品目。新加坡没有海关附加费用,但要征收3%的货物与服务的进口税,该税是按纳税价值(例如:生产成本、保险费、运费和关税之和)而征收的。海关当局采用布鲁塞尔定价原则(Brussel Definition of Vallue简称BDV),对进口货物进行估价。除汽车燃料外,进口货物的价格应为正常价,也就是预留税金时,互相独立的买卖双方在公开市场上交易的货物卖价。税额一般包括FOB价格、运费、保险费、营销费(费率一律为1%)和佣金以及在销售和交货过程中产生的各项附加费用。从价税率适用于确定这样的价格,如果进货方和供货方有特殊关系,海关就上调发票价格,使其达到布鲁塞尔定价原则所确定的价格。对酒类、烟草(含卷烟)、鸟蛋和冰箱征收的特种关税由重量、体积和计量单位决定。若关税率可用特种税或从价税表示(比如车用燃料),则所交关税应取两者中较高的一种。 

  二、进口单证 
  全套进口单证如下表:   
  在该表中,商业发票必须签有进口商主管人的名字,并且把货物品名、数量、单价、产地国、发票号码、运输货物的船名等项目填写清楚。提单上除应填写承运人、托运人和运输工具的名称外,还包括目的港、提单号码。如果是航空运输,则以航空运单(Airway Bill)代替提单,其要求与提单的填写要求一致。进口申报时,除应提交填写完整的进口申 报表外,还须缴纳2个新加坡元的TDB印花税。新产品要有样品。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个月。

  三、进口管制 
  新加坡海关规定,《濒临灭绝的动植物国际贸易协定》(The Convention on Intenational Trade in Endangered Species of Wied Fauna and Flora,简称ITES)中所涉及的野生动植物产品须经初级产品局(The Primary Production Department,简称PPD)批准后方可进口。对食用和非食用动物油的进口,必须有出口国的原始检疫证书和原产地政府有关当局出具的动物生产、肉类储存程序等方面的证明。新加坡海关有权对此类进口产品进行检验,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而不对产品进口商或所有人予以补偿。    
  另外,对于存放在海关保税仓库中的货物可以免费存放48小时,然后将按月缴纳费用。货物可以在保税仓库保留12个月。根据申请,每次可延长期限1个月。如超过期限,经催帐仍不支付费用时,海关管理局可以对货物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将用于支付关税,缴纳仓储费,支付与保管货物有关的一切费用。

  四、自由港 
  新加坡目前共有2个特区,即裕廊工业区和肯特岗科学技术园区。其中肯特岗科技园区为从事工业研究和开发提供了各种方便和优待,以鼓励国内外投资者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此外,该园区还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科技园区设在大学附近,以密切大学与工业界的交流,吸引投资者利用大学的科技力量,投资开发新科技工业;2. 为了给投资者开展科研活动提供方便,园区内除兴建实验室、行政中心、电脑中心、研讨会场等相关设施外,还建有独立式标准建筑物,供投资者租用,也划出一定面积的空地,供投资者申请建设研究所之用;3. 在园区内投资进行研究与开发的租户,可申请政府所提供的各种优待,包括申请获得研究与开发资助、训练资助和税务资助等;4. 整修科技园区的规划、促进和行政工作,由新加坡经济发展局负责。该局与裕廊镇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建设和管理科技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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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尔兰口岸清关和通关实务指南

2007年5月30日 expbook 没有评论

一、进出口管理 
  1、单证要求:进出口爱尔兰的商品要备有商业发票、提单、原产地证明书、装箱单、特殊证件(如品质证明、检验证书等)、保险单等。 
  (1)商业发票 
  出口商至少应向爱尔兰进口商提供2份商业发票,航空邮寄给爱尔兰进口商。商业发票需详细说明原产地、支付货币、价格条件、运费、包装、保险单等,并由提供人证明是真正原本或副本。发票中不含的各种费用应在发票中加以说明。纺织品类商业发票应注明用途、使作何种钞支及用量百分比、每平方码重量、制法;对人造纤维制品应有长纤维或短纤维。金属商品的发票须其成份及各种组成的金属含量。商业发票不需要提供商会证明或者领事认证。 
  (2)原产地证明 
  在进口商要求或信用证需要时, 出口商应提供原产地证明书。有时按共同体规定提供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内容应包括产品种类、毛重量与净重、唛头及编号、包装、件数、品名、出口商与收货人详细名称地址。出口商店与其爱尔兰 的买方事先取得联系,确定是否须提供产地证明。空白产证明书可向爱尔兰税务局或爱尔兰大使馆素取。某些纺织品和纺织制品须由供应者或出口者出具产地证明书。贸易、商务与旅游部在需要益监视栽些货物时可以要求提供产地证明书。。 
  (3)装箱单 
  在商业发票不能说明各件货物的内容时, 需要提供装箱单 
  (4) 提单
  对每批到货需要提供的提单份数无统一规定。提出单内容包括货主姓名收货人姓名地址,目的港、货物名称、运费及其他费用,整套提单份数,船主签名确认货已装船及装船日期。提单内容应与发票及唛头一致。 
  2、进口商检 按爱尔兰有关卫生及动植物检疫规定, 进口动植物、蔬菜、切花等需提供特别证书。由于商检规定比较复杂, 出口商应事先与进口商取得联系,或直接向爱尔兰政府有关部门咨询所应提供的证书内容。 
  3、货物入境规定 货物在运抵爱尔兰后的14天内必须报关入境。供国内市场销售、转口、寄存保税仓库或供应香农自由贸易区的货物均可入境。不能够在上述规定期限入境的货物,海关有权出售;对非易腐物海关在存入仓库3个月后亦可出售。进口商对入境货物须向海关提交替同定的单证。包括货物价值和商业发票正本或由供应者证明有效的发票副本。如货物价值不超过250英镑,或不须纳税的货物一般可不填海关申报表。 

  二、进口关税制度 
  爱尔兰是欧盟成员国, 成员国之间实行自由贸易、免税和限额贸易。成员国还建立了共同对外关税,适用于从第三国的进口。CXT的税就平均水平是适度的。大多数工业制成品的税率在5-17%之间,而某些食品税率较高。 原材料的税率大多为免税减低税。爱尔兰进口关税款用爱尔兰货币付。国外金额的转换汇率是以货物入境供国内消费时的外卖汇率计算。爱尔兰在许多项目上实施21%的增值税。服装、皮衣及纺织吕、纱线和用于服装制造业的原材料征收10%的税。出口商必须注意爱尔兰海关封贴在装运商品的邮包上的表格中公布的关税数字。 

  三、香农自由贸易区 
  爱尔兰只有一个自由贸易区, 这就是香农国际航空港自由贸易区,在爱尔兰西南部。 香农自由贸易区成为吸引外资所采取的优惠办法是:
  1、免征关税和各种捐税
  2、可以申请免险出口收益税及一税分固定资产税
  3、政府提供建成厂补助资金这种补助资金可达外资企业初期资本额的三分之一。
  4、厂房仓库租金低廉。5年以内租金可予优惠,但减让不超过50%。
  5、向投资者出售或出租土地建造厂房和办公室;
  6、向投资者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如住宅、学样、商店和服务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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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大利口岸清关和通关介绍

2007年5月30日 expbook 没有评论

一、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应准备3份,发票上端应印有发货者名称、发址等。发票内容包括:货物的樗和件号、包装件数和每箱内容、每箱的净重和毛重、生产国别等。所有费用必须逐项列出。发票必须由得到授权的负责人用墨水笔手签。如有要求,产地证明可以做在商业发票上,不必单制产地证书。产地证明应由被认可的商会出具,商人通常 会多要一份发票的副件存档。     
  2、产地证书。    
  如果进口商或信用证有要求,则需提供产地证书。有时产地证明可以做在发票或提单上,无须单独缮制。产地证书应由被认可的商会颁发,一式两份,原件与其他单据一起寄给进口商,副本与商业发票副本随货物走。     
  3、提单。     
  除了标明产地,意大利海关对提单的形式和数量没有别的规定,允许使用“指示”提单。提单通常包括发货人姓名、收货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货名、运费和其他费用清单、整套提单的张数、待运货物正式到达运货车船上的日期及承运人收到货物的签字。提单内容与发票和装箱单的内容应当一致。空运货物使用空运提单。     
  4、装箱单。     
   装箱单不是必须的但为了便于海关结关。特别是当各种不同类型的商品混装时,最好制定装箱单。     
  5、保险单。     
  保险单至少需要两份,按意大利海法规定,以F.O.B价格进口的商品必须在意大利投保。     
  6、卫生、值物检疫和兽医证书。     
  意大利禁止没有原产国指定的检疫部门签发卫生及产地证书的动物进口。使用过促进生长和中和性别的雌素的动物、肉制品、牛奶和奶制品也禁止进口。食用鱼及鱼制品卫生及产地证书中必须申明:该产品是由官方承认的机构或工厂在卫生条件下加工的,且未使用化学添加剂。罐头鱼卫生及产地证书应表明对需要灭菌的产品进行了适当的消毒处理。家兔、野兔及其肉制品,蜂蜡和蜂蜜要有卫生及产地证书,且应由原产国的官方机构用本国文字填写清楚。    

  二、进口关税     
  1、从量税。     
  只有少量产品征收从量税,即按进口商品的单位数量(如每百升或百公斤)征收固定税额。商品按重量征税时,“毛重”一词指包括包装在内的商品重量,“净重”指内外馐除外的商品重量。有时从量税是按商品的净重征收的。     
  2、从价税。     
  大部分商品须缴纳从价税,从价税按到岸价格(C.I.F)计征从价税招待关贸总协定关于海关佑价的第七条款。       
  3、优惠税。     
  意大利对欧共成员国免征关税,并根据欧共体的一系列特殊贸易安排对来自属于第三国的许多国家的进口给予优惠的知税待遇。    
  4、处罚。     
  报关是错误申报进口商品或入仓商品的数量、种类或价值可能受到罚款处理。罚款额不少于商品实际价值与申报额之差额的1/10,也有可能高达相当于全部差额的数目。允许报关数量或价值与实际情况有5%的公差。     

  三、非关税管制措施     
  进口条例因国别而异。意大得把所有国家分为三类;地区A,其中又划分A/1(欧共体各国、瓜德罗普、法属圭亚那、马提尼克和留尼汪),A/2(欧共体国家的海外领地和附属国、欧洲自由贸易联盟各国、欧共体的联系国),A/3(A/1、A、2,及B、C以外的所有国家;地区B9大部分东欧国家、中国、朝鲜和越南);地区C为日本。对不同的商品采取不同的进口措施,有些商品可以不受数量限制自由进口,有些需要特殊许可证。A/1和A/2区的商品可以自由向意大利进口,对A/3区的商品进口也几科没有会么限制,而对地区B和C,尤其是地区B,很多商品的进口受到严格控制。       
  进口许可证由意大利对外贸易部提出,由意大利财政部发放。有些进口产品需要全国对外贸易协会事先审批。烟草、烟草制口和火柴的进口由国家控制,不允许私人参与。进口彩电必须有邮电部颁发的采电技术标准合格证书,电视接收装置的标志和标签符合意大利有关当局的规定方可进口。     

  四、样品、广告品和标签的规定     
  1、样品。     
  意大利对有商业价值的样品一般可获免税待遇,但有以下4个条件:     
  (1)样品必须是外国公司的代表携带入境的仅为展出和陈列,并将按期出口; 
  (2)必须提交由被承认的商会签发的产地证书; 
  (3)先在入境海关交付适当关税,待复出口时再退税; 
  (4)填一个表格,一式两份,详细填报每件样品的重量和价值。2、广告品。    
  广告印刷品、工业出版物和其他广告品进入意大利要课税,税率与印刷品或平版印刷品相同。印有待售或待租商品的目录表、价格表和行业通知的印刷品免税入境。     
  3、标签。    
  意大利法律规定,所有纺织品不论是国内产品还是进口货,必须在标签上用意大利文注明其注册商标、厂商、制造商、进口商或零售商品名称,所有纤维的名称和按用量多少依次排列的主要成份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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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拉克口岸清关和通关相关实务指南

2007年5月30日 expbook 没有评论

一、进口许可

   通常,没有进口许可证进入伊拉克的商品将被视为走私物品予以没收并拍卖。一般地,进口许可证只发给确定的进口商,包括国有商业公司,政府采购代办或者拥有商务处的伊拉克商会成员。进口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国家贸易部的进出口管理司负责向私营企业发放补充进口许可证。发放给私营企业的许可证自发放之日起4个月内有效。进口许可证内容必须包括进口商名称、商品名称、商品说明书、价值(价格和运费,不包括保险费和包装费)、数量(以吨计或以件计)、装船地、原产地、时间、商品分类号及其海关规则。 

  二、进口关税 

  进口商品必须交纳关税、印花税和国防税,某些国家急需的产品和机械设备免收关税,对临时进口的商品,必须交纳相当于海关关税八分之一的关税,在其再出关时,这部分关税可予以偿还。伊拉克制定了单一的进口税率表。有不少项目是从量征税,然而主要的还是征收从价税。通过邮寄入关的物品,其关税不超过100费尔(0.1第纳尔)的,可以免税进关。此外,对所有应征收进口税的项目都必须课证相当于关税15%的附加费。没有商业价值的样品和贸易目录(包括价格表、广告传单和海报)均准许免税进关。

  三、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 商业发票中必须包括所运货物的详细说明,包括启运地和货物生产的原产地。如果货物中含有其他国家生产的部分,则其在货物中所占的百分比须予以说明,且需写明制造商的全称及地址。商业发票的原件及其5份副本必须送给收货人,但只有原件需要予以合法证明。空运货物时,装载货物要有3份商业发票,其他副本应当送给收货人。 

  2.提货单 至少要求3份,且提货单上应当标明装运人姓名、收货人姓名和地址、目的港、货物说明、运费及其他费用、提货单的总份数、承运人正式承认船边收货的签名及日期。另外,还应写明承运船舶的国籍,否则,银行就会拒绝接收这些文件。在空运货物时,空运单将取代提货单。 

  3.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首先要找合适的商会证明,然后送往大使馆以证明其合法性。该证书上须写明生产商不包括在伊拉克政府的黑名单上。 

  4.包装清单 与其他文件一起送出的还有2份包装清单,上面分别列出每个集装箱内的货物,包括商标、说明、重量、尺寸、数量以及颜色等。

  5.分析证明 进口抗菌素、化合物和制剂都要求有一份英文的分析证明。它必须是由一家公认的专门实验室出具的指定形式的证明书,并且每6个月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分析证明。

  四、标签和包装及仓储 

  标签: 进口的布匹,最好将标识贴在布匹的底部;进口的药物,其标签上应有阿拉伯文的使用说明;进口的酒精类饮料,其标签的须用英文和阿拉伯文写上“专供伊拉克”字样。 

  包装: 商品的包装应当能经得住巴士拉港的粗暴的搬运,布匹应当装在箱子里,并用铁丝箍紧,以防转运时丢失。 

  仓储: 进入伊拉克海关仓库的货物,无论是入境、储存或转口,都必须登记、清理,并可从到岸时算起储存两个月(空运的货物限一个月)。在规定期限内无人认领的货物,伊拉克海关将进行拍卖。 

  五、自由贸易区 

  伊拉克当局已经在其南部巴士拉港附近建立一个自由贸易区,将其作为吸引外资和发展对外贸易的窗口。该自由贸易区主要为货物的储存、装配、再包装、清洗和整理提供方便。自1997年底以来,一些外国公司,特别是一些阿拉伯国家的公司已经同伊拉克有关当局洽谈在该自由贸易区内兴办有关投资项目。笔者建议,中国的有关外贸公司也应抓住机遇,尽快在该区内有所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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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西哥口岸清关和通关介绍

2007年5月30日 expbook 没有评论

一、进口关税 

  墨西哥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一,进口关税率主要是援用关税与贸易税协定的海关估价法,对其进口商品征收5种从价关税率,即0、5%、10%、15%和20%。墨西哥关税减免清单中所列产品经常会有调整,因此我国对墨出口外贸企业应保持与该国进口商或海关报关行的经常联系,以便了解优惠产品的变化情况。在墨西哥,关税是用比索支付的。外汇则根据海关所指定的汇率进行兑换。根据《墨西哥海关法》的规定,对各类进口商品征收海关附加税(亦称海关服务费)。税率为进口商品离岸价格的0.8%。该法还规定,若进口商运抵墨西哥的实际进口商品超过商业发票所注明的进口量的10%,或者属于商业发票未列的商品,海关便将这些商品作为违禁品予以没收,同时对进口商处以罚款。另外,墨西哥海关会根据进口商的要求提供有关商品的关税分类材料。这种服务通常是由海关下属的报关行经办的。进出口商应向报关行呈递一份申请书,并附上产品的样品和说明书标签等材料,或者附上产品的照片或同样产品的说明书等。海关所提出的这种预先裁决服务仅供进出口商参考,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进口单证 

  1.商业发票:应由出口商签字并注明以下内容:开具发票的地点和日期,出口商和进口商的姓名和详细地址;与发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运费和保险费等。中国出口商提供的中文原始发票必须附一份西班牙文翻译件。发票原件或每份复印件必须附有出口商发票所开列的货物价值和其他单证绝对真实可信的声明。对于空运货物的出口商来说,应当将所需的发票交给承运人,在每张发票复印件上必须注明空运运单的号码。

 
  2.原产地证明:以下产品需要原产地证明才能向墨西哥出口,它们是:玩具、鞋类产品、纺织品、服装、化工产品、自行车、电机设备、手工工具、管道安装配件和萤石等。这些产品进入墨西哥时,出口商如不提供原产地证明,将被征收从52%到1105%不等的反倾销税。上述产品出口额不超过1000美元时则不需要提交原产地证明。原产地证明必须有一个被有关各方接受的商会所提供的书面担保,通常的方式是由商会出具经过公证的复印件附在原产地证明上。 

  3.装箱清单:中国出口商当向墨西哥关境的报关行或运输商提供一份装箱清单和至少两份复印件以及一份西班牙文的装箱说明书,上面必须详细说明出口所用的每种集装箱的材料、结构,封箱材料和容积。  

  4.提货单:根据海关惯例,必须注明所发货物的商标、数量;货物包装的种类;商品的重量;货物的总额;发货人的姓名、收货人的姓名和详细地址、目的港、产品说明书、承运清单的号码、承运人正式接货装船的日期和签字。

  5.品质证明书:墨西哥政府规定,某些产品进口时必须提供品质证明书。这些产品包括:陶瓷及玻璃产品、家用电器、电子产品、工业用仪器、影印器材、管件、泵和阀、收音机和电视机、橡胶产品等。 

  三、进口管制和仓储  

  1.进口管制:目前,受墨西哥进口许可证限制的进口商品主要有农产品、汽车、化工产品、药品、某些奢侈品、农用重型机械和建筑用重型设备等。进口许可证是墨西哥贸易和工业发展部下属的对外贸易管理司颁发的。进口许可证申请书必须随附国外出口商的报价发票。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9个月,并可酌情延长3个月。  

  2.仓储:进口商品运抵墨西哥港口的仓库,10天之内免交一切存仓费用;从第11天到第25天,每天每吨货物支付约45美分的仓储费;从第25天到第55天之内,每天每吨需交约77美分的仓储费。若时间再延长,费用也随之增加。进口商品运抵墨西哥城火车仓库后,3天之内免交仓储费,从第4天到第8天之内,每个集装箱每天交30美元的仓储费,从第9天开始,每个集装箱每天应交35美元的仓储费。

  四、自由贸易区  

  目前,墨西哥主要有5大自由贸易区,它们包括:加利福尼亚半岛自由区。该区包括的主要港口和城市有:恩塞纳达、墨西卡利、蒂华纳、拉巴斯、圣塔罗萨利亚,其中由前3个城市组成的自由贸易区比较著名;索诺拉州西北部自由区,该区包括圣路易斯、诺加莱斯和阿瓜普里塔等;金塔纳罗奥自由区,其中最为著名的自由区是坎昆自由贸易区,墨西哥和危地马拉边境区,萨利纳克鲁斯的瓦哈瞳市自由区。根据《墨西哥海关法》的规定,自由贸易区享有优惠条件主要有:不与墨西哥产品相似的产品进口可免除进口税,且只需交纳6%的优惠增值税;在区内设立的加工企业,可免税临时进口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原料、零部件、包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模具、耐用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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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口岸清关和通关介绍

2007年5月30日 expbook 没有评论

一、进口关税

  泰国海关对原材料进口关税税率为10~15%,半成品关税税率为15~40%,制成品关税税率为30~60%,具有商业价值的广告关税税率为40%。从 1993年起,泰国海关还向进口货物征收7%的增值税。对于医疗用机器、电气装置和其它用于国家经济发展的产品的进口可享受免税待遇。泰国的多数关税是从价税,而价格则采用到岸价。当采用从量税时,关税是根据重量、体积或单位来计算的。一些产品既有从量税率,又有从价税率。当某种产品这两种关税率都有时,以较高关税率为准。对进口货物征收关税,泰国海关采用以下三种方法:(1)应用从价税率;(2)应用从量税率或从价税率,以较大者为准;(3)只征收从量税率。泰国海关估价依据是进口货物在开放市场上销售的真正市场价。货物的真正市场价定义为:相同种类、相同质量的货物在无损耗、无任何扣除的情况下,在进出口时间和地点所卖得的总现金价。实际上,泰国海关已经建立了海关估价程序以供海关关员参照执行。 

  二、进口管制 

  许可证商品必须申请许可证才能进口的商品主要有7种,即金矿和黄金、咖啡、盐化制品、汽车车身及驾驶室、石碑及用于建筑的大理石和石灰石、用钢铁制造的旧容器、鱼粉。对于必须履行进口许可证的商品,在进口时如没有进口许可证,将被处罚。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12个月。当前,贸易虽已自由化,但我国商人仍有必要定期查阅泰国商业部发出的通知(通常公布在《泰国银行每季公告》上),以便及时了解须办理进口许可的商品品目的变化情况。 

  商品检验泰国海关检查人员在进口港对进口货物进行检验,通常采用的是现货检验,而不是对全部交运货物进行检验,其一般规则是抽出全部货物的5%进行检验。食品、药品、化妆品、有毒物质、麻醉品、精神病用药和医疗器械,由食品和医疗管理局的检验员检查。检验人员检查进口类别、标签并采样分析。在有些情况下,检验人员根据管理条例可能扣留货物,等分析完毕后才放行。 

  未领货物处理 未被领取的货物可在2个月内存放在海关仓库里。超过2个月可延续15天。逾期货物被没收,并可能被公开拍卖。仓储将根据货物的种类不同,从3天后起算。 

  三、进口单证

  商业发票:一般需一式五份,且应含有下列内容:(1)数量、种类(例如桶、麻袋)、标记和货包的号码;(2)每件货包的毛重、净重和每件商品的重量以及发运货物的总毛重;(3)详细的商品名称,包括数量、质量和其他可提供的所有细节。应注明关税税则项目,使用商品统标海关将不予受理,不同规格和质量的商品须分别列举说明;(4)买卖成交日期,如果商品是以委托代销的形式或被继续提供给分公司,则应在商业发票上说明;(5)价值、单位商品的详细价格、CIF曼谷总价及分别列出的CIF费用。如有折扣,必须在商业发票给出折扣的种类和金额;(6)原产地;(7)商品的制造国国名;(8)商品目的地;(9)发票结尾作出下列声明和具备法律约束力的钢笔签字:“我们在此声明,该发票是真实正确的。”

  原产地证书: 一般没有规定,在个别情况下,尤其对官方定货时,则需要原产地证明书。 

  货物清单: 该清单上的内容应包括标记、号码、货包种类,带有货包内容和重量的外部尺码。一定要避免使用“货包/包装”的标记。

  四、自由港与保税仓库 

  泰国没有自由贸易区,但政府通过建立出口加工区和保税仓库来鼓励外国投资和发展外向型工业。拉塔克拉邦、沙没巴干、邦比、南奔、伦查帮、春武里等为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的优惠措施主要有:(1)减征50%的机器进口税;(2)免征3年公司所得税;(3)出口超过总销售额30%的项目,免征原料或主要材料关税,免征进口关税。可预先向海关申请保税仓库,海关关员对规定领域内指定工厂的进口原料和加工的出口产品进行监督,要想成为指定的保税工厂,工厂必须提交泰国海关所要求的保证书并支付年度保证金。

  三是认为从数据到数据的监控可以完全取代下厂实际监管。就目前联网监管的数据来源进行分析,不外乎两个数据源,其一是联网监控数据,它来源于企业的管理系统,其二是通关数据,它来自于海关H883/H2000系统,但最终还是来源于企业申报。因此,过分依赖监控数据的结果必然弱化对实际货物的监管,而联网监管的威慑力在于海关获得了随时采集动态数据、核对单证或实物的主动权,通过下厂实际监管是及时发现问题的重要途径。因此,联网监管不能从数据到数据,必须与实际物流监管结合起来,让数据对应实物,让实物印证数据,实际监管的效果是计算机无法替代的。
  四是认为可以用一个版本来统一管理不同行业的加工贸易。率先在IT企业开展联网监管试点的成果为人们展示了美好的推广前景,但即便是IT企业,因其管理系统软件选择的不同、加工贸易商品加工过程的差异、企业对加工贸易料件内在管理要求的差异,在推广工作上不能搞“一刀切”。如终端产品组装型企业的特点是料件多、成品规格复杂、单耗版本变更快,但制成简单,成品与料件的对应关系明确。而同样的联网监管程序使用到生产电阻、电容、接插件、线路板等电子元器件的企业,由于其生产制成多且物料管理的不确定因素增加,以工单追踪的原理进行管理对系统资源的占用、管理数据的维护量要求极高,企业难以适应。因此,用一个版本来统一管理不同行业的加工贸易难以达到理想效果。
  (二)确定联网监管目标定位的基本思路
  今年,总署加大了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推广力度,反映了创新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已成为海关全面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为国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海关工作方针,正确把握海关监管效能和企业贸易效率关系平衡点,深化加工贸易监管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实现贸易与效率的统一、方便与严密的有机结合,必须首先解决加工贸易联网监管的定位问题,只有目标定位准确了,才能建立一套既适应经济发展,又兼顾海关监管的加工贸易法律法规体系,才有可能使联网监管在微观管理上兼容不同行业的加工贸易管理,在宏观上实现海关和企业的“双赢”。
  由于加工贸易管理规定的相对滞后,管理规定执行难以到位,那些有着“历史背景”、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文,长期困扰着监管人员,成为海关监管的“软肋”。建立符合联网监管模式的新型加工贸易法律法规体系,明确目标定位,设置加工贸易管理的“底线”标准显得尤为迫切。联网监管作为监管手段的创新必须以制度创新作为支撑,才能实现更高层次的依法行政。
  三、 完善联网监管的实现途径及发展方向
  (一)提升科技进步含量
  联网监管是海关通过科技手段实行业务改革的一项创新工程,在简化大量单证作业的情况下,对管理信息的集成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它涉及信息的规范化、信息采集、处理、范围、时间等方面的要求。然而就目前运作
况看还存在一些问题,如由于通关数据的不完整或不及时,制约着加贸部门核销效率,在不能完全摆脱大量纸质单证核对的情况下,核销人员的工作压力难以“减负”,核销作业电子化的进程受到影响。此外,在联网核查部分企业电子数据报送的法律效力问题也需要技术的支撑,否则,一旦海关需要将电子数据作为证据时易产生争议。
  (二)构建“JIT监管模式”
  构建“JIT监管模式”(JIT意指是“消除一切无效作业与浪费”)对于其“健康成长”具有积极意义:
  备案依据——经贸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企业《批准证书》(审批制度的改革需通过国家有关部门协调)。
  备案内容——广义备案加工贸易经营范围,即联网企业电子帐册表头部分“经营范围帐册”。
  通关底帐——以“经营范围帐册”作为电子底帐,在底帐范围内,按照实际进出口报关内容实行记帐式管理。
  联网核查——作为加工贸易部门的常规工作,主要对单耗、损耗、保税货物转内销、盘点库存等数据实行下厂抽查。
  核销模式——视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程度,分别实施企业申报制、申报与有重点的抽核相结合的核销方式。所谓企业申报制是指海关根据企业申报库存量直接刷新电子帐册的期初值的核销方法;所谓申报与有重点的抽核相结合的核销方式是指在企业申报的前提下,海关通过对重点监管料件的抽核,求证企业申报的真实性。
  海关稽核——稽查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稽核,将稽核结果反馈加工贸易监管部门。
  外部审计——海关指定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保税货物时点库存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海关风险管理依据。
  (三)加快配套制度创新
  一是推行企业主动申报制度。实行企业主动申报制度是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需要,也是海关评估企业资信的重要依据。在现有核销制度下,监管人员对企业报核的数据必须亲自反复核对,久之,出口成品保税料件耗用的核算变成了海关的份内工作,核销结果以海关核算为准的做法实质上是剥夺了企业的申报权,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被大大削弱,当处理意见企业认为对其不利时,讨价还价现象时有发生。因此,必须把企业主动申报提到应有的高度进行规范。应将海关对联网核查数据获得的方式由“主动提取”改为企业申报,申报的涵盖面也应由进出口报关扩展至联网监控数据的申报、报核申请等,企业应对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海关的职能是通过事后稽查等手段规范企业申报行为。
  二是形成海关内部综合监管格局。加工贸易联网监管并非加工贸易监管部门的孤立行为,它涉及海关相关部门的业务规范,如预归类、进出口通关、技术、稽查等方方面面,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依靠各职能部门的通力合作。具体来说,联网前期准备工作中帮助企业建立符合海关监管需要的商品参数库,将预归类的职能发挥得淋漓尽致;在通关查验环节,不仅可以核对申报货物品名与实物是否一致,而且可以通过调阅联网核查数据对申报出口货物的料件组成(或称单耗)情况进行核对,进一步丰富了查验内容;联网运作后的阶段性核查核销则完全以企业为管理单元,核查方法与稽查接轨。
  三是寻求外部合作。联网监管强调的保税库存盘点,已成为见证企业关务管理与物流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随着联网企业的不断增多,加工贸易监管人员成为“瓶颈资源”,企业财务年盘点的时间相对固定且集中于年末,在同一时间几乎无法应对每个企业的监盘工作。因此,寻求外部合作,引入会计审计势在必行。
  四是建立“守法便利违法严惩”的游戏规则。以企业和海关“双赢”作为改革成功的标志,不能忽视对“守法便利违法严惩”游戏规则的确定,海关对联网企业实行包括便捷通关在内的“6+1”优惠待遇,给企业的进出口贸易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在培育激励机制的同时,相应的处罚措施却显得有些苍白。只有通过建立行之有效的游戏规则,企业的自律意识才能从根本上得到加强,才能通过严格的内部管理来避免差错,杜绝违规情事的发生,海关与企业也才有可能建立起真正的合作伙伴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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