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进口商在清关时一定要出具产地证吗?产地证对进出口商有什么好处? 请问(1)进口商在清关时一定要出具产地证吗? (2...
进口商在清关时一定要出具产地证吗?产地证对进出口商有什么好处?
请问(1)进口商在清关时一定要出具产地证吗?
(2)如果是发达国家的进口商从发展中国家进一批货,是否一定要进口商提供由商检局签发的GSP普惠制产地证,才能在关税上得到优惠?这时的产地证若由出口商自己做是否可
以?产地证对进出口商有什么好处?
答1:(1)不一定,只有合同或信用证要求时才提供。
(2) GSP必须由商检局出具(商品是制成品或半制成品),这种产地证由出口商填写绝大部分内容,到商检局签字盖章后生效。
答2: CO,按照信用证上的要求,如果要求由中国贸促会签发,就由贸促会出具;如果没有要求,也可由受益人出具。如果要求提交普惠制,就由商检出具。
答3:出具有优惠关税的原产地证,出口商可以利用关税优惠待遇扩大出口,进口商可以降低进口成本,双方都可提高进出口贸易效益。在小口贸易中,我出口商在与对方谈判时,我方提供相关的优惠原产地证,进口商在其报关时可以少交关税,降低了进口商品的成本,我方出口价格就可以相应高一些,如把关税优惠都让给进口商,则你的产品竞争力增强。在进口贸易中,要求对方提供相关的优惠原产地证,我进口企业也同样可以享受我国的优惠关税待遇,从而降低进口商品成本。普惠制关税比最惠国待遇关税还要低20%左右,看具体产品。协定优惠关税也比最惠国待遇关税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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