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 本 进 出 口 程 序 A.基 本 出 口 程 序 市 场 研 究 及 订 立 目 标 选 择 目 标 市 场 、 出 口 方 法 及 分 销 渠 道 针 对 海 外 市 场 情 况 , 订 出 价 格 及 交 易 条 款 方...
基 本 进 出 口 程 序
A.基 本 出 口 程 序
市 场 研 究 及 订 立 目 标
选 择 目 标 市 场 、 出 口 方 法 及 分 销 渠 道
针 对 海 外 市 场 情 况 , 订 出 价 格 及 交 易 条 款 方 面 的 目 标
物 色 门 路
海 外 买 家 查 询
向 ECIC及 银 行 查 核 买 家 的 背 景
报 价 及 交 易 条 款
向 准 买 家 报 价
分 析 成 本 、 报 价 与 估 价 发 票 , 以 及 销 售 条 款
贸 易 规 例
出 口 规 例 及 规 定 ( 见 第 7章 )
海 外 进 口 规 例 及 规 定 ( 见 第 2册 )
专 利 、 商 标 及 版 权
销 售 合 约
确 认 销 售 合 约 及 交 易 条 款 , 例 如 付 款 方 式 ( 见 附 录 三 )
执 行 合 约
生 产 或 采 购 货 品
包 装 及 标 签
安 排 付 运
拟 备 出 口 所 需 文 件
安 排 保 险 ( 如 有 需 要 )
清 关
拟 备 出 口 报 关 单 及 确 定 是 否 需 要 出 口 证 ( 见 第 7章 )
获 付 货 款
根 据 销 售 合 约 规 定 的 付 款 方 式 , 出 口 商 向 有 关 方 面 出 示 所 需 文 件 , 要 求 付 款
B.基 本 进 口 程 序
订 立 市 场 目 标
针 对 海 外 市 场 情 况 , 订 出 价 格 及 交 易 条 款 方 面 的 目 标
采 购 产 品
物 色 供 应 商
物 色 分 销 渠 道
贸 易 规 例
进 口 规 例 及 要 求 及 确 定 是 否 需 要 入 口 证 ( 见 第 7章 )
专 利 、 商 标 及 版 权
物 色 门 路
向 合 适 的 供 应 商 查 询
落 实 报 价 及 交 易 条 款
分 析 供 应 商 的 报 价
分 析 成 本 、 报 价 与 估 价 发 票 , 以 及 销 售 条 款
为 交 易 筹 措 资 金
为 营 运 资 金 及 作 好 准 备
各 种 银 行 融 资 安 排 与 办 理 申 请 手 续 或 其 他 可 能 的 贷 款
销 售 合 约
确 定 销 售 合 约 及 交 易 条 款 , 例 如 付 款 方 式 。 ( 见 附 录 三 )
安 排 付 款 及 保 险
根 据 销 售 合 约 规 定 , 安 排 付 款 及 保 险 ( 例 如 , 合 约 规 定 以 跟 单 信 用 证 付 款 , 便 须 向 开 证 银 行 申 请 开 立 跟 单 信 用 证 ;又 如 贸 易 条 件 为 F OB, 便 须 与 保 险 公 司 安 排 暂 保 单 )
安 排 保 险 、 暂 保 单 ( 如 有 需 要 )
取 货
收 到 装 运 通 知 及 到 货 通 知
收 到 出 口 文 件
到 指 定 的 航 运 公 司 或 货 运 公 司 提 货
清 关
安 排 办 理 清 关 手 续 及 进 口 报 关
注 意 事 项 ( 适 用 于 与 中 国 内 地 企 业 的 贸 易 )
确 定 对 口 单 位 是 否 享 有 外 贸 权 。
特 别 留 意 在 现 行 中 国 法 律 及 司 法 制 度 下 可 获 得 的 保 障 , 并 认 识 香 港 与 内 地 在 法 制 上 的 差 别 。
所 有 进 出 口 商 品 在 进 口 或 出 口 前 , 必 须 经 中 国 进 出 口 商 品 检 验 局 检 验 。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规 定 , 香 港 企 业 与 大 陆 企 业 所 签 订 的 合 约 , 属 于 国 际 货 物 买 卖 合 同 , 因 此 在 中 国 是 适 用 于 涉 外 经 济 合 约 法 及 其 配 套 的 法 规 。 根 据 规 定 , 合 约 当 事 人 可 选 择 处 理 合 约 争 议 所 适 用 的 法 律 。 那 么 , 出 口 贸 易 合 同 可 经 当 事 人 双 方 约 定 选 择 采 用 中 国 或 香 港 法 律 。 倘 若 当 事 人 无 约 定 适 用 的 法 律 , 因 出 现 纠 纷 在 中 国 法 院 进 行 诉 讼 时 , 大 陆 法 院 有 权 按 照 最 密 切 联 系 原 则 确 定 所 适 用 的 法 律 。 一 般 来 说 , 对 于 出 口 贸 易 合 同 , 多 会 采 用 合 同 订 立 时 卖 方 营 业 所 在 地 法 律 。 如 果 合 同 是 在 买 方 营 业 所 在 地 谈 判 并 订 立 的 , 或 合 同 明 确 规 定 卖 方 须 在 买 方 营 业 所 在 地 履 行 交 货 义 务 , 则 适 用 订 立 时 买 方 营 业 所 在 地 。
根 据 中 国 法 律 规 定 , 不 具 有 中 国 企 业 法 人 资 格 的 企 业 或 没 有 进 出 口 权 的 企 业 也 不 能 以 自 己 的 名 义 签 定 贸 易 合 同 , 在 中 国 实 属 无 效 亦 无 法 律 约 束 力 。 为 此 , 在 订 立 合 同 之 前 , 出 口 商 应 事 先 查 核 大 陆 企 业 是 否 拥 有 进 出 口 权 以 及 是 否 具 有 企 业 法 人 资 格 。 通 过 大 陆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调 查 大 陆 企 业 的 工 商 登 记 资 料 , 以 确 定 其 资 格 , 也 藉 此 了 解 该 企 业 性 质 、 规 模 及 资 产 情 况 。
C.基 本 外 地 加 工 程 序
生 产 基 地
设 立 或 联 系 海 外 生 产 设 施 ( 例 如 合 资 公 司 伙 伴 )
确 认 合 约
与 海 外 买 家 确 认 外 地 加 工 合 约
运 送 物 料
安 排 将 原 料 、 零 件 、 半 制 成 品 运 送 给 海 外 加 工 伙 伴
完 成 制 造 过 程
安 排 制 成 品 / 半 制 成 品 进 口
检 验 制 成 品 / 半 制 成 品
将 产 品 再 加 工 , 成 为 最 终 制 成 品
执 行 合 约
包 装 及 标 签
安 排 付 运
拟 备 出 口 所 需 文 件
安 排 保 险 ( 如 有 需 要 )
安 排 付 款
安 排 向 海 外 加 工 伙 伴 支 付 加 工 费
清 关
安 排 办 理 清 关 手 续 及 出 口 报 关
获 付 货 款
出 口 商 把 货 权 及 文 件 交 给 海 外 入 口 商 收 取 款 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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