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EXWEX WORKS(…named place)——工厂交货(……指定地)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车...
EXW
EX WORKS(…named place)——工厂交货(……指定地)是指卖方在其所在处所(工厂、工场、仓库等)将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不负责将货物装上买方备妥的车辆,也不负责出口清关。买方负担自卖方所在处所提取货物至目的地所需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因此,这个术语是卖方负担最少义务(minimum obligation)的术语。
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在发货时负责将货物装上收货车辆,并负担一切装货费用和风险,则应在合同中用明确的词句对此加以规定。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如买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办理出口手续,则不应使用本术语,而应使用FCA术语。
FAS
FREE ALONGSIDE SHIP(…named port of shipment)——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装运港将货物放置码头或驳船上靠船边,即完成了交货。这是指买方必须自该时刻起,负担一切费用和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FAS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应注意,INCOTERMS先前的版本都规定:在FAS术语下,货物出口清关需由买方负责办理。《2000年通则》对此作了与上述相反的规定,其原因是,在实际业务中,货物出口清关,由出口人(卖方)办理,较为方便。
但是,如卖方要求由买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则应在合同中对此用明确的词句作出规定。
本术语只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运输。
DAF
DELIVERED AT FRONTIER(…named place)——边境交货(……指定地)是指卖方在毗邻国家关境前的边境指定地和地点,在其送货车辆上(未卸下),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置于买方处置之下时,即完成了交货。“边境”一词可用于任何边境,包括出口国边境。因此,在这个术语中确切地指定有关边境的交货地和地点,是极为重要的。
本术语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但主要用于铁路或公路运输。在铁路运输情况下,DAF合同的卖方可从铁路方面取得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全程联运单据,并安排有关的货物运输保险。但必须指出,卖方是在由买方负担风险和费用的情况下,协助买方取得这种联运单据的。同样,卖方在边境交货以后的任何保险费用,也需由买方负担。
DES
DELIVERED EX SHIP(…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船上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目的港船上向买方提供了未经进口清关的货物时,卖方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本术语在《1980年通则》中称作Ex Ship(EXS)。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内河运输及多式运输。
DEQ
DELIVERED EX QUAY(…named port of destination)——目的港码头交货(……指定目的港)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的码头,未经进口清关,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交至该处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DEQ术语要求买方办理进口清关,包括办理一切海关手续,并支付关税、税捐和进口时所需的其他费用。
应注意,INCOTERMS先前的版本规定:DEQ合同的卖方须负责办理进口清关。《2000年通则》作了与上述相反的规定,要求买方负责进口清关。
本术语在《1980年通则》中称作 Ex Quay (EXQ)。
如果买方要求卖方负担货物进口时支付某些费用的义务,则应在合同中用明确的字加以规定。
本术语适用于海运、内河运输及多式运输。
DDU
DELIVERED DUTY UN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未完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该处的费用和风险(不包括关税、税捐和进口时所需支付的其他费用,以及办理海关手续的费用和风险)。买方必须负担由于他未及时办理货物进口清关而引起的额外费用和风险。
如果双方当事人愿在卖方义务中包括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未完税交货,增值税已付(……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
本术语是《1990年通则》为适应贸易集团(如欧洲联盟和其他自由贸易区)内部成员国之间的贸易需要而新增加的,它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DDP
DELIVERED DUTY PAID(…named place of destination)——完税后交货(……指定目的地)是指卖方将货物运至进口国的指定地,可供买方收取时,即履行了交货义务。卖方必须负担货物运至该处的风险和费用,包括关税、税捐和其他费用,并办理货物进口的清关。与EXW相反,DDP是卖方负担最少义务(maximum obligation)的术语。
如果卖方不能直接或间接地取得进口许可证,则不应使用本术语。
如果双方当事人愿由买方办理货物进口的清关手续和支付关税,则应使用DDU术语。
如果双方当事人愿从卖方的义务中排除货物进口时需支付的某些费用,如增值税,则应就此意思加注字句,如“完税后交货,增值税未付(……指定目的地)”,以使之明确。
本术语可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00年通则》,不论采用上节中所述的六种主要贸易术语,还是采用以上七种其他贸易术语,如果买卖双方约定采用电子通信,则商业发票、交货证明、运输单据和报关单据等所有单据,均可被具有同等效力的电子数据交换信息所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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